根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报导,中国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品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以防误导消费者。

违反规定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人民币(约2.2万元、13.3万元台币)以下罚款。

报导引述北京市民赵女士说:「进了市场,一片红光,肉显得非常新鲜,买回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一些商超负责人也表示,要经常处理「生鲜灯」引起的消费者投诉。

业者常使用的生鲜灯,是透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是超市、菜市场、生鲜门市里常见的营销手段。例如,在日光灯下,猪肉显得干瘪、暗沉,而切换到「生鲜灯」下,则变得红润、鲜亮。这种专门用来给生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被称为生鲜「美颜灯」。

上图为日光灯下的肉品;下图为「生鲜灯」下的肉品。新华社
上图为日光灯下的肉品;下图为「生鲜灯」下的肉品。新华社

有香港媒体报导,新规上路后,在浙江杭州一超市内,不少消费者拿起肉类在灯光下仔细挑选,消费者马小姐表示,「年纪大了,眼睛不好,原先用红光灯很难看清肉到底新不新鲜。」现在白光灯下选肉比较看得清,也比较放心。

但也有肉铺老板坦言客流还是有影响,「老顾客是知道我们家肉好,但很多新顾客走过来一看,觉得肉色不够红亮,看看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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