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简任技正吴宗熹今天晚间告诉中央社记者,边境查验报验原则上无须提供成分比例,填写的都是基本资讯,并没有要求所有产品都须提出制程资讯,例外状况是国内若有要求成份比例须达到标准,才可进行相关品项命名的产品,才会要求提出比例证明。

这种须确认产品符合品名命名原则,成分标示应依其含量多寡由高到低排列,须提供成份比例的特殊状况,吴宗熹以巧克力作为例子说明,如标示为黑巧克力的产品,总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80%、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40%,才会要求业者针对个案提供成分百分比。

吴宗熹进一步解释,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应向食药署申请查验并申报产品有关资讯,一般而言,边境查验报验所需文件包含查验申请书、产品资料表、进口报单影本等资料。

产品制程及成分百分比并不是常态性要求,仅于须确认安全性时,如萃取物所用加工助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才个案要求提供;另外,所需产品资料表填报内容物,如成分及食品添加物,也未强制要求填写成分百分比。

针对外界提出质疑的食药署网页「食品及相关产品申请查验常见应补件态样及补充文件种类一览表」,食药署强调,只是为提醒输入业者可视产品实际输入情形先行向国外供应商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加速产品输入时通关时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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