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导,59岁鱼商黄擎铭是当地一家职总平价合作社的供应商之一。后来,职总平价合作社的采买人员高级组长林建国和组长施福南透过管道告诉鱼商,如果每个月包给他们新加坡币2500元(约台币59600元)的贿款,他们就会向他这家鱼商买更多的鱼。

鱼商黄擎铭答应了,他就陆续在每个月的月底,以现金的方式向采买人员行贿,期间长达7年之久,直到2020年东窗事发为止。

新加坡法院日前判处行贿的鱼商黄擎铭14个月刑期,至于收贿的林建国与施福南,先前已被分别判处4年5个月、3年2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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