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23日,从双方年龄估算,男童当时就读小学六年级,被害女童则就读小一。判决指出,被害女童与男童当天均在保母住处,中午12时至傍晚6时期间,男童趁保母忙碌未能注意之际,利用女童年少无知,提议和她玩猜拳游戏,赢家可抚摸输家生殖器。女童因智识尚未成熟,遭男童以手伸入其内裤抚摸阴部,并将手指插入其阴部。

男童接著更进一步脱掉自己的裤子露出阴茎,使女童含住其阴茎,后来又对女童舌吻,并以其阴茎磨蹭女童臀部,先后对女童做出性交、猥亵的行为。被害女童父母得知后气炸,向警方报案,男童被彰化地院少年法庭裁定保护管束。

女童父母再对男童及其父亲诉请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父子连带赔偿3人各40万元,合计求偿120万元。男童父亲出庭时对儿子的行为不争执,但双手一摊表示没钱赔偿对方。

彰化地院一审判决男童及其父亲应连带赔偿被害人共80万元。资料照片
彰化地院一审判决男童及其父亲应连带赔偿被害人共80万元。资料照片

法官审理后认定,女童受害时年方6岁,心智未熟,男童对她做出性交、猥亵行为,已侵害她的身体权及性自主权,影响其身心正常发展,同时侵害女童父母对于女童保护的身分法益。

法官并表示,男童行为时已满12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而男童父亲未能有效教导儿子,具有疏懈之处,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经审酌加害情形、被害人痛苦程度、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等情状,判决男童及其父亲应连带赔偿女童40万元、女童父母各20万元,合计共8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