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报导,李善均今天透过律师提交意见书,指出目前指控他吸毒的证据只有来自娱乐场所职员A女的陈述,请求仁川警察厅毒品犯罪搜查部门对自己及A女进行测谎,以确认陈述内容的真实性。

李善均先前接受警方调查时曾表示,他是受到A女欺骗,在不知情状况下使用毒品。不过,李善均的辩护律师今天向韩联社说明,警方先前3次采用的调查方式事实上为「对质型调查」,也就是以「对方的说法是这样,你的意见如何」的方式进行审问。

在这种审问方式下,李善均在第2次及第3次应讯时,皆表示A女给了他安眠药,声称是她拿到的处方药,李善均并不知道那其实是毒品。

律师指出,若A女所言属实,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对李善均毛发进行的精密检测结果应为阳性,但结果却是阴性,让李善均感到相当冤枉,才会要求与A女一起接受测谎。

此外,李善均方也对警方至今对他的公开传唤调查表示困扰,希望之后能改为不公开传唤。

根据A女陈述,李善均涉嫌在A女家中多次使用大麻及K他命;李善均方否认此事,并反控A女等2人对他胁迫敲诈3亿5000万韩元(约854万元台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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