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老师去年6月控诉NONO曾在车上对她强吻、揉胸袭臀,甚至将手伸入内裤逞欲,她事后收到许多被害女子私讯,透露也遭NONO伸狼爪,其中多人指控NONO无套硬上,地点包括他的座车、住处甚至停车场残障厕所,离谱的是,年纪最小的被害人被侵犯时只有15岁,依据被害女子们的指控,NONO从十几年前开始犯案,直到2015年已婚有女儿后仍不停手,劣行震惊全台。
去年6月底,小红老师率先提告,后续又有多名女陆续提告,共计10人,但检方调查后,先将其中3女提告的部分不起诉。
其中一女指称,2011年至2013年间,她在中山区某会馆帮NONO提供油压按摩服务却遭性侵,她哀求:「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NONO竟嬉皮笑脸回答:「我比你更害怕。」不过,NONO应讯时矢口否认,检察官认为按摩女的指控和前同事、主管的证词以及她的就医病历有些部分并不符合,勘验NONO手机也查不到2人联系资料,因此认定性侵事证不足。
第2名女子指控2011年12月间,NONO驾驶白色宾士大型车在台北市延吉街搭载她,然后在车上强吻并搓胸,还说:「妳的触感真好。」第3女则指控2010年夏天在中山区某时尚会馆帮NONO按摩,却遭强吻搓胸,NONO还说:「我就喜欢你这种可爱型、胸部大的。」但检方调查认为,这2案都只有被害人单一指控,性侵证据不足,因此这3案NONO均获不起诉。
后面两案的被害女子不服气,向检方声请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还有案情需要厘清,发回续查,北检将再分案把NONO列为被告,并指派妇幼专组检察官侦办。
至于小红老师等其余7女提告部分,北检依NONO住处位于士林地检署辖区,因此将7案移转管辖,目前士林地检署已分案,由妇幼专责检察官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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