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鉴涉诈遭捕后,至因已衍生出诸多新闻话题引发讨论,其中有人问及:「小孩的妈妈过世、爸爸犯罪的情形下,祖父母可否争取外孙女的监护权?」苏家宏律师解释,除非爸爸坐牢、或爸爸有其他不适任之情形,否则祖父母难以争取监护权。

再者,另一个延伸的争点为:「如果现已重病,孩子很年幼,父母应该要预先做怎样财富传承的安排,才能让父母的爱延续保护照顾到子女?」苏家宏律师说明,父母可余生前预立遗嘱、并设计信托条款,3大重点分别如下:

1、大部分财产给子女继承

2、将重要财产信托,确保子女受益
(例如:不动产可以持续居住之成年,现金用分期给付的方式给予)

3、如果将给配偶过生活的财产信托,信托财产在法律上不能被扣押,会有维持生活的效果
(注:财富传承有很专业的技术性,需要个案设计,以上是法律的通则,可供参考)

此外,律师郑翔致表示,因孩子母亲已过世、属未成年人父母均不能行使亲权之情形,故假设女婿最终需长期服刑,依《民法》第1094条规定,第一顺位会是由与孩子同居的祖父母取得监护权,意指若陈鉴父母平时都与孩子同住便能取得监护权,而余天夫妇则未和孩子同住、顺位在后,如接下来仍想取得外孙子女监护权,就必须向法院声请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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