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仪博士表示:「精神错乱并不是临床心理上精神疾病的『用词,而是口语法律的用词,他不代表忧郁症、躁郁症、焦虑症,在美国法律上的解释是:你在犯罪的当下不知道你所做的事情 是错的』」。

陈永仪博士在《社会Now什么》节目一开头就提出「一个人如果有精神疾病造成他犯案,这样子还能算有罪吗?是不是可以无罪释放呢?」陈永仪博士以美国著名的母亲亲手溺毙5名子女的人伦悲剧说明,一审判决法官认定该名母亲虽有忧郁症但仍知道自己 的行为而判有罪,不过二审时以思觉失调产生幻觉而获判无罪,但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陈永仪博士表示:「司法会透过各种面向观察犯罪行为是否真的与精神疾病有关联、 不是所有『有状况的人』用精神有问题都会被判无罪。」

回顾台湾因思觉失调杀人的重大刑案,小灯泡案的王犯因罹患思觉失调症而免除死刑 仅被判无期徒刑,嘉义铁路杀警案郑犯则是一审时因为思觉失调而判无罪都引起舆论 哗然,陈永仪博士透露其实执业过程中他经常被问这些人是否有可能是「伪装生病」 期望获得减刑,陈永仪博士说:「在美国很少会有人利用此来希望获得减刑,因为即使 无罪之后也是送入精神病院,那是比监狱还可怕的地方,再者伪装是非常困难,因为 精神医师判定非看一朝一夕的表现,要看所有的东西的佐证,若真要装其实不是不可 能,但是要经过非常精心的策划、耐心的演练,才能够达到可能骗过人的标准。」

至于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到底该如何预防,陈永仪博士认为心理疾病跟身体疾病一样,大部分的时候可能都没什么,但是若是问题长期出现,甚至医生跟专业的人员一再的提醒要注意的时候,不管是自身或是身边的友人,都不要轻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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