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律法律事务所律师声明

主旨:针对何好玟亲属家中近日所发生之失火事件,说明如下。

说明:

一、本声明系依当事人「何好玟」(艺名)、及该屋屋主「刘先生」委任

意旨办理。

(一)何小姐亲属所居住之租屋处,于113年8月底发生失火,幸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而仅有财物损失。

(二)何小姐并无居住于该租屋处,事发当日亦未在场。然于事发当日,何小姐即主动与屋主联系,并指派律师与屋主、邻居成立善后群组,于第一时间即完成初步处理。惟目前火场鉴定仍未完成、责任尚待厘清,必须静待调查结果,才能续行动作。

(三)未料,竟经有心人士恶意诬指何小姐未为处理,并影射此事件与何小姐有关,此情均与事实重大不符。仍请发言者自重,评论确应有事实所本,如言论逾越对事实之评价,而属贬损名誉、编造事实之行,将涉刑法诽谤罪。

二、以上内容经本律师与何好玖女士、刘先生确认后,代声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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