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表示,金融机构是否整并透过公司治理决策机制自发性决定,涉及股东意愿,金管会原则上尊重市场机制。至于公股金控是否应先整并,此涉及公股管理,尊重财政部意见。

金管会陆续在2001年底至2002年核准14家金控公司,2003年底CRIF即提出金控应该减半,评估除了当时资产总额1兆元以上的7家金控(国泰金、兆丰金、中信金、华南金、第一金、富邦金、新光金加台新金)之外的金控公司,应找寻适合的金控合并。后来政府推动二次金改金控减半,但没有达成,台湾金及合库金的成立还使金控增加至16家。

全球100大银行的资产总额门槛几乎是以10兆元台币起跳,但到2022年第2季底止,台湾两大金控公司国泰金控及富邦金控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1兆5833亿元、10兆4711亿元,即使这两大金控合并也只能勉强挤进全球100大金融机构的后段班。

CRIF认为台湾「金金并」的步伐可以思考「三个五年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在5年内创造一家资产总额达20兆元的金控公司。第二个目标是5年内提升金控最低资产总额需达到5兆元。第三个目标是5年内把具有官股身份的5家金控公司依政策功能及营利功能分别整合为两家金控。

CRIF认为,要激励金控公司的合并,政府应先完成一宗官股金控的合并案,重新使得官股金控成为台湾金控公司的领头羊,用以催化民营金控合并的动力。

CRIF认为,要具体推动金控公司合并当然会有很大的困难,在主、客观条件下可能现存的金控大多都不愿被同业并购,目前台面上讨论的也仅有新光金与台新金。

政府可以法令规定一定期限内金控的资产总额最低门槛要提升到一定的规模,第一级资本也必须跟著提升,金控就必须配合法令提升资产总额规模,且相互合并是最快的方式。以法令推动虽不是最好的模式,但有时为了达到国家长远发展的目标,只要做好完整配套措施,是达成目标最有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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