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第三阶段区块开发选商,将释出首波2026年及2027年两年共3GW的装置容量,依据规则,每家分别获配500MW,并给予100MW弹性空间,预计选出6家开发商,相当每年并网容量1.5GW。且根据选商规则,业者需经过经济部与其他部会组成联审会议,且通过环评初审或政策环评等条件。

9月下旬,原本有8家开发商、17座风场有资格进行选商,其中,通过环评初审者,包括CIP沨佑与沨妙,上纬新能源SRE的海硕与海盛,北陆能源的北能与加能,台亚风能的环洋等;通过环评大会则是沃旭的旭风2号、3号,天丰新能源SBR(前WPD达德)的达天与又德。若再纳入上阶段取得政策环评者,则有沃旭大彰化东北、CIP福芳、JERA与Corio划设的海鼎1号、2号、3号,RWE与亚泥合作的竹风等。

此外,德能集团美森风场于9月28日通过环保署环评会议初审,赶在9月30日选商收件截止日的前3天,获得入场门票,因此外界先前看好共有9组风电开发团队合计20座风场,将加入角逐6座风场开发权名额,可说竞争非常激烈。

区块开发第1期选商收件作业今18时截止,本周已陆续有业者召开记者会,对外宣示9月30日一定会送件的决心。然而,沃旭能源却在今天稍早,宣布不会参与在台湾第三阶段区块开发的首次竞标,但沃旭也表示,因拥有多项开发中的离岸风电计划,未来仍有机会参与区块开发竞标。

沃旭于官网以中英文发声明指出,沃旭能源亚太区总裁古沛明(Per Mejnert Kristensen)表示:「作为在台湾最大、也是最有经验的离岸风场业者,我们必须整体评估当前竞标规则所设的限制,加上高通货膨胀和不断提高的利率,致使我们在竭尽全力后得出这个结论-现阶段我们无法使风场专案具可投资性」、「台湾目前是也继续将是沃旭集团的策略市场之一,因此对我们来说,此次不投标是相当困难的决定。」

经济部能源局则今晚表示,截至9月30日,区块开发备查申请案件数共41案,并邀集飞航、雷达、军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渔业权及矿业权等相关目的主管机关,办理8场次联审会议后,同意核发备查共23案,其中20案已通过环评审查,具备参与这次的选商资格;截至这次选商收件截止日即今天,共有6组开发团队,11个风场亲送申请案,后续不排除仍有邮寄案件陆续送达。

后续展开的选商程序,能源局表示,收件后第一阶段先资格标,确认书件是否齐全、确认公司财务、股东结构、资金来源、风场位置、装置容量、产业关联性报告书与加分国产化内容签约书等资料,针对选商规则逐一确认;第二阶段再开价格标,以价低者、国产化高者排序得标,上限是每度不得逾2.49元,希望最迟11月底对外公布结果。

此外,各开发商之前对于经济部订出的竞标规则提出质议,尤其是能源局8月初对外公开的初版行政契约草案,风场建设逾期违约罚则,20%绿电改以竞标价格售予台电,开发商表示将对融资造成很大挑战。

经多家业者向能源局反映及沟通,能源局考量业者融资可行性,9月底新版草案删除上述业者反弹的内容,但新增「产业关联执行方案」阶梯式违约金,将以单一项目成本比重、未完成比例计算违约金,「产业关联执行方案」指的是国产化,共25项关键发展项目,落实数量应达申设容量60%,其余40%采加分机制。行政契约草案预计下周完成法制程序后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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