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副局长林志宪指出,如果快筛阳性确诊遭滥用,将引发道德危险,影响保险资源有效运用,为避免排挤保险业承保能量,金管会保险局已会同产险公会成立防疫险防范诈欺专案小组。

产险公会设立受理检举专线及电子信箱(电话:0800-221-783,电子信箱:19report@nlia.org.tw),遇有可疑个案,将协请检调机关进行侦办,以遏止快筛阳性证明造假问题。

 

金管会表示,民众持有造假的快筛阳性证明作为确诊依据,并据以申请理赔,以及提供自己检体供他人使用,均涉及刑法诈欺罪嫌,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民众若拿造假阳性快筛试剂申请保险理赔,诈欺取财将触犯刑法339条,刑责5年以下或并科50万罚金。贩售者也触犯教唆取财,恐被处以刑法5年以下刑责。

此外,疫情指挥中心昨日也指出,以造假阳性快筛谎称确诊医疗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31条的据实陈述义务,1万以上、15万以下罚锾;也违反《传染病防治法》43条第2项妨碍疫调,依法可处6万以上、30万以下罚锾,最重罚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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