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今召开111年第3次电价审议会议,决议明年度输配电各项费率,并因应夜尖峰课题,自明年起实施新尖离峰时间电价。

经济部表示,因应太阳光电大幅增加后,抵销白天的用电需求,使电力系统的尖峰从白天移至晚上,此负载型态的改变需精进时间电价方案作为因应,以提供正确尖峰时段的价格讯号而抑低用电。

台电已于去年10月至今年12月进行时间电价调整试办,辅导用户用电管理以过渡至新时间带,为促使用户减少夜尖峰用电及汽电共生业者改于夜尖峰发电,审议会今开会决定,自明年起实施新尖离峰时间电价,例如三段式旧尖峰时间带(10时至12时、13时至17时),调整为新尖峰时间带(16时至22时),预估可抑低夜尖峰用电至少约50万瓩,相当1部中火机组,此有助供电稳定。

经济部强调,现行时间电价用户23.5万户,包括低压用户21万户为自由选用时间电价,高压以上2.5万户则全面适用时间电价,其为明年实施新尖离峰时间电价受影响的户数,经济部将同时搭配放宽选用限制、提供多元方案及需量反应奖励诱因,协助业者过渡至新制度。

经济部强调,一般非时间电价民生用户1400万户,则不受明年实施新尖离峰时间电价的影响。

另依「输配电业各项费率计算公式」,输配电业各项费率每年检讨调整,今天召开的审议会中,委员针对台电提报成本资料充分讨论,考量使用者付费及公平性,自明年起逐年调整再生能源的转供优惠折数,决议辅助服务、电力调度、转供输电及转供配电的平均费率(未税),分别为每度0.0394元、0.0759元、0.1743元、0.3240元,该等费率适用期间为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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