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会两点声明如下:

一、有关外送员碎片式第三人责任保险商品,本会会员公司国泰产险于2020年5月间报送并经保险局核准对外销售,但因6个月内皆无人投保,依规定下架停售。

二、经本会进一步了解,国泰产险原拟重新再研议碎片式第三人责任保险商品,惟保险商品计价基础,有赖平台业者配合提供资料,以明确投保标的、计收保费及进行风险控管,相关外送资料提供确有其必要性。

然而商品研发过程中,平台业者配合意愿不高,为其外送员投保责任保险意愿亦不高,双方就外送资料频率、内容未有共识,而保险商品开发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及人力、物力等成本,经国泰产险内部评估结果,决定停止该商品开发。

三、按劳动部「外送作业安全卫生指引」第8点规定,要求雇主使劳工从事外送作业应提供劳工第三人责任保险,最低保额每一人伤害200万元,每一意外事故400万元。

2019年10月起富邦、泰安、新光、国泰世纪、新安东京海上等产险公司,已陆续自行开发「汽车保险营业机车附加条款」,可供外送员投保或平台业者代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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