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说明如下:
一、有关限制人头帐户涉案人继续开新帐户、高风险名单开户限制及功能管制等
(一) 除法令已有规范外,金管会持续督导银行公会研订强化防杜人头帐户措施,例如5月再强化临柜关怀提问内容;客户申请电话语音银行及网路银行约定转入帐户者,银行须视客户性质及风险程度高低,评估于申办日后次一日生效,或拉长生效时间为次二日生效等。
(二) 依据「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对于曾涉及人头帐户案件经通报为警示帐户者,银行应拒绝开户。另「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亦定有对高风险客户之强化审查措施,包括应加强确认客户身分等机制。
二、有关强化电子支付帐户管控降低冒名申办一节,对于申办人利用假门号验证冒名申办之问题,为避免遭诈骗集团利用不法取得之个人资料冒开电子支付帐户,金管会去年请银行公会强化确认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验证使用者开立存款帐户或信用卡原留手机门号机制,所有电子支付机构均已完成调整。
三、有关强化第三方支付业者申请虚拟帐号,金管会持续督导银行落实业者申请虚拟帐号服务之审核规定,银行公会已于上半年再研订银行提供虚拟帐号服务之强化客户身分审查措施及评估该类客户对洗钱防制法令遵循情形等,持续精进管控措施。
四、有关个人币商纳入虚拟通货平台洗钱防制规范,按「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第2条第1项第1款所称「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指为他人从事虚拟通货活动为业者。
从事虚拟通货活动为业之自然人,自应依商业登记法及税籍登记规则相关规定办理商业登记及税籍登记,并遵循洗钱防制法及本办法相关规定。尚未完成洗钱防制法令遵循声明而以虚拟通货活动为业者,自属违法。
为提升政府防制诈欺犯罪能量,行政院今年 5 月推动打诈行动纲领 1.5 版,阻诈面向各部会精进措施包含:(1)强化申请约定转帐防诈措施、(2)纳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者、(3)就源处理网路假投资广告、(4)游戏点数防诈锁卡及内控机制、(5)第三方支付业者建立客户审查机制及 (6)金融机构办理全台走透透宣导活动。
去年临柜关怀拦阻金额达7979件,金额约42亿元。今年1至4月拦截件数达2837件,拦阻金额为18.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倍。金管会表示,已与台湾高等检察署建立横向协商平台,持续与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共同精进防制诈骗措施,降低诈骗案件,保护民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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