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日本税务制度修正旨在摆脱通货紧缩与推动结构改革,提升薪资增幅以超过物价上涨幅度并促进国内投资。勤业众信著重于「新消费税发票制度及法人所得税制度修正」二大税务重点分析:

第一,新消费税发票制度。过去,如果销售方是免税事业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买受方即使没有发票也可认列进项税额扣抵。免税事业者系指于基准期间,若为法人,指课税年度(例:2024/4/1-2025/3/31)之前前会计年度(2022/4/1-2023/3/31)应税销售额为1,000万日圆以下之事业者。

新制度实施后,买受方需取得合规发票方可认列进项税额扣抵,故与免税事业者间之应税交易进项税额扣抵将受到限制。过渡期措施规定,2029年9月底前向免税事业者购买商品及/或劳务时,仍可按一定比例扣抵进项税额。此外,若台湾企业及其关系人属于课税事业者,需在日本注册登记成为开立合规发票事业者,方可开立合规发票。

勤业众信日商服务负责人原田浩光。勤业众信提供
勤业众信日商服务负责人原田浩光。勤业众信提供

第二,法人所得税制度修正。此次修正包括重新审视外形标准课税与研究开发费用相关税制、促进加薪税制,以及制定促进战略领域日本国内生产税制等。特别是调整了外形标准课税的适用对象法人。法人税赋原则上应按其所得课征,但法人于营业活动中使用到公共服务时,基于亦应另行公平负担必要成本之观点,应依其所使用公共服务之程度分摊费用,因此也应依资本金、人事费用等企业规模或附加价值等外在条件课征。

相对于不适用该税制之法人,因仅依其所得课征,若为亏损之法人便无需纳税,若为适用外形标准课税制度之法人,除其所得额外,亦会依其附加价值额或资本金等产生纳税义务。过去,部分适用对象之法人借由减资将资本金降低至适用门槛一亿日圆以下,以规避外形标准课税义务。为解决此问题,修正后的税制规定,资本金与资本剩余金合计超过十亿日圆的法人,将纳入外形标准课税适用对象。

此外,资本金加资本剩余金超过50亿日圆的法人或相互公司、外国相互公司的100%子公司等,其资本金为一亿日圆以下,但资本金加资本剩余金超过二亿日圆者,亦列入外形标准课税适用范围。预期母公司所在地于日本国外者(外国法人)亦将适用此税制。

勤业众信建议,对日投资相关税制变动频繁且日趋复杂,除了合规发票制度和外形标准课税外,皆仍存在许多赴日投资的海外营业人或在日本国内持有法人之外国法人应留意的税务议题。建议企业随时掌握最新资讯,并同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能进行最适当之投资,并有效地活用税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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