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坊间流行「类全委保单」,金管会表示该保单是指由保险公司委托证券投资信托公司代为运用与管理专设帐簿资产的投资型保险商品,该等专设帐簿资产虽由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代操,但投资相关风险仍由要保人承担。

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因投资型保险商品的种类及费用结构有多种型态,且投资相关风险是由保户自行承担、不保证获利,消费者在投保之前,应了解欲投保商品的风险及各种费用结构,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以避免日后消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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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金管会统计,今年前7月寿险业投资型保单新契约保费收入近新台币1626.6亿元,年减12.3%,主因投资型保单新制2023年7月1日起上路,施行前停售效应浮现,垫高2023年前7月投资型保单新契约保费收入所致。

金管会特别提醒民众注意相关警语,市面上有部分投资型保险商品诉求连结投资标的的定期配息或收益分配机制,但部分商品的配息或收益分配来源可能为本金,民众购买前,应特别注意各该商品的警语揭露。

金管会建议消费者可至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网站「消费者园地」,多加了解投资型保险商品特性及基本资讯,在投保投资型保险商品前,可至中华民国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网站浏览「投资型保险专区」,了解各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商品的费用收取标准、适用条件及核保、销售等规范,确认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购买不适合的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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