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日本明治时期,当局为稳固新生儿的法律地位,修改《民法》规定,女性在离婚后300天内出生的孩子为前夫的孩子。但此一规定却引发诸多乱象,若按规定,如果孩子在女子离婚后300天内出生,即便孩子和前夫没有血缘关系,也要在户籍上被归为前夫之子,因此有部分女性选择不帮孩子报户口,造成社会问题。据日本法务省统计显示,日本今年近8百名无户籍人口中,有7成都受到此规定影响。

为解决这个问题,今天内阁会议通过《民法》修正案,将此规定修改成女子再婚后若生孩子,即使在离婚后300天内,也可被认定为现任丈夫之子。此外,当局也取消禁止女性在离婚100天内再婚的规定。

今天的修法同时也修改家长对孩子体罚的「惩戒权」规定,旧法被外界认为是「将虐待儿童正当化」,现在为防止虐儿事件,将修法取消「惩戒权」规定,并新增禁止「体罚」和「对儿童身心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行举止」。法案相关调整将会在近期临时国会上提出,若法案通过,预计将在2024年中旬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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