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O在声明中指出,这是该署针对单一公司争取到的第二高额法庭罚款,也是FWO历来调查案件的第5高。
根据FWO的声明,85度C承认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短付8名台湾学生共42万9393澳元(约883万元台币)的薪水,违反了澳洲就业法。
这8名学生来自台北科技大学,通过该校与台湾85度C之间的实习项目,持打工度假签证来到澳洲。
这些学生当时的年龄介于20岁到22岁之间,英语能力不佳。他们需要每周工作60~70小时,但每月只有1650~1750澳元(约3.4~3.6万元台币)的报酬,相当于时薪不到6澳元(约123元台币)。
可是在2016年7月,澳洲当时的法定最低时薪已经是17.7澳元(约364元台币)。等于在不到12个月的时间里,这些台湾学生每人被少付了5万213澳元到5万8248澳元(约103~120万元台币)薪水。
在FWO于2021年开始采取法律行动后,85度C才向这8位台湾学生补发工资。
当地法官表示,本案属剥削性质,且违规行为明显故意,如果未来公司再被发现低付工资,其董事恐面临个别法律诉讼。
FWO专员帕克(Sandra Parker)指出,在澳洲,任何故意短付签证持有者工资的雇主都将面临严重后果,「无论工人的国籍和签证是什么,雇主为所有雇员支付的薪水,必须符合澳洲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必须为所有的工作时间支付薪水」。
而这已经不是「85度C」初犯。2009年到2014年10月间,85度C在澳洲曾以低于最低工资的薪水,雇用了4名员工,其中还包含3名台湾人,不但遭当地政府判定违法需赔偿,还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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