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已在8月底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的第34条,针对与英雄烈士和中华民族精神有关的破坏行为订出罚则,其中包括「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著、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等表述。
对于「穿著、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规定,中国网友批评法条定义不清,如果和服当真「有损民族精神、伤害民族感情」,那韩服算不算损精神、伤感情?
有的网友直接开杠:「穿西服打领带算不算?」「穿个衣服就损,你这感情也太容易损了吧」、「凡cosplay的全抓起来」、「我觉得马克思主义这种外来的主义伤害了我的民族感情」、「吃肯德基抓不抓」。
另有网友找出官媒、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中国经济网」2021年8月刊登「穿和服做核酸被阻,谨防爱国主义走歪」一文,当时厦门一女子穿和服排队做核酸,一旁志工劝她「回家换件衣服再来吧」引发争议。
「中国经济网」指出,「穿和服不代表『忘本』」,将穿和服与「国耻」挂勾根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道德绑架」、舆论审判、私刑,「穿不穿和服是个人自由」。
该文并指出「一个强大的民族,要敢于接受差异;一个和谐的社会,也要勇于尊重不同。看日漫、吃日料、学日语、穿和服、喜欢日本文化等等行为,是文化多元发展的正常现象,也是文化自信的应有表现」。(综合外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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