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院1月12日无异议一致通过「台湾保护法案」(Pressure 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To End Chinese Threats to (PROTECT) Taiwan Act)与「不歧视台湾法案」(Taiwan Non-Discrimination Act)。

「台湾保护法案」由众议员鲁卡斯(Frank Lucas)提出。法案要求,若台湾人民的安全、社会或经济制度因为中国的行动造成威胁,美国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将中国代表排除于20国集团(G20)、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金融机制与组织之外。

「不歧视台湾法案」由共和党籍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印太小组主席金映玉(Young Kim)与民主党籍众议员葛林(Al Green)提出。法案呼吁美政府支持台湾加入国际货币基金(IMF)、参与IMF有关台湾经济与金融政策的定期监管活动、提供台湾民众在IMF的工作机会,及让台湾接受IMF技术援助与培训。

金映玉在法案通过后随即透过X平台表示,不能允许中国共产党将台湾排除在国际组织之外,她将永远为全球热爱自由的伙伴代言。

在众院通过这2项法案后,法案将送交联邦参议院审议。待参院同意后,法案将送交白宫交由总统拜登签署正式生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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