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京都因为「观光公害」观光客过多而饱受压力,虽然许多餐厅欢迎外国观光客,但也有业者根本没有足够会讲外语的员工,在繁忙时段也没空利用翻译软体接待客人,使得实际接客上遭遇困难。但如果直接在告示上写明拒绝外国观光客,可能会被视为种族歧视。
使用语言来筛选顾客就可以吗?律师杉山大介对此表示,「仅接待特定语言使用者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歧视,但不一定违法。」因为日本法律不会单纯判定「歧视是不对的,因此违法」,而是评估行为的目的和效果是否不正当。因此,讨论某件行为是否构成歧视没有意义,重要的是该行为是否正当。
推荐新闻:驳二动漫祭他边看Coser边尻枪? 33岁男「极速抽动」被捕了
杉山大介指出,如果店家以国籍或种族为理由禁止顾客入店,就会被明确视为歧视,在实际判例中也曾被认定为违法。但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店家必须提供中英文服务,因此如果店家只能用日语提供服务,要求顾客必须理解日语才能接待,原则上没有构成不正当行为。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女候选人贿选买票1090人「只得27票」 气炸飙骂要选民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