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袭公告让中医界不满

卫福部中医药司昨函文给各医疗院所,说明清冠一号公费补助对象修订,自9月15日起,轻症确诊者须有16类「重症风险因子」才适用,包含年龄65岁以上、65岁以下BMI≧30、未完整接种疫苗者、糖尿病、慢性肾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结核病、癌症、慢性肝病、失能、失智症、吸烟、具过敏史、过敏性及免疫风湿疾病、影响免疫功能的疾病等。

不过,中医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柯富扬大表不满,透露几个月前,中医师公会全联会曾与衞福部协商一次,当时未有共识,如今卫福部却在中秋节前夕,且适逢Ba.4、5疫情即将爆发之际突袭公告新的适用范围,让确诊民众实质无法使用公费清冠一号,「犹如雨天收伞,恐酿民怨」。

卫福部急开会增3症状纳公费

为此卫福部今日(9/9)上午紧急开会,针对公费清冠一号适用范围,修正条文新增3种中医急迫病势,确诊者即便不具16项重症风险因子,也纳入公费对象,包括:1、高烧39度C以上持续2天;2、咳嗽明显,兼具喘症;3、咽痛严重,饮食困难。

对于今早会议结果,柯富阳表示欣慰,但认为应该再扩及纳入3个月以上孕妇、产妇、12岁以下儿童,及明显头晕、头痛、嗅味觉受影响、消化道症状严重不适等,因12岁以下无法使用西医抗病毒药,如果连清冠一号也不能使用,等于无药可用。

柯富阳也说,国家中药研究所已针对儿童使用清冠一号做出临床用药指引,12岁以下、体重10至20公斤,使用剂量为成人四分之一;20至30公斤儿童,使用剂量为成人二分之一;30至40公斤儿童,使用剂量为成人四分之三;40公斤以上儿童,使用剂量同成人。

此外,柯富阳说,卫福部次长王必胜允诺可滚动式调正,实施2周或一个月后再开会,考虑是否纳入孕产妇及儿童或其他适用中医病势范围。

卫福部次长王必胜表示,新增的3条件将在今天下午正式发文至各医疗院所。,同样于9月15日上路。清冠一号公费对象修正将先试行2周,确认后续是否增减条件,预计9月底再次与相关医学会开会讨论,尤其中医师公会认为儿童与孕妇也应该纳入高风险族群,届时再看相关实证。

截至9/8汇整健保署申报资料,计1,439家院所提供62.4万人服用公费台湾清冠一号,今年累计申报金额9亿3,701万元。

中医药司司长黄怡超指出,无论中药或西药,所有公费给付药物都有其适用对象,轻症者具16类「重症风险因子」,需使用氧气等确诊者适用公费,但排除孕妇及儿童,因清冠一号临床试验对象并未包括对孕妇、儿童。

「其余对象若坚持使用清冠一号,建议可自费」,黄怡超表示,经医师评估,除使用清冠一号,健保也有给付其他能缓解COVID-19症状的科学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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