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表示,该补助采通信申请或线上申请,补助额度为公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每名6000元、公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1万3600元、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2万4000元。
申请人若符合独力负担家计条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且均符合补助规定者,补助标准按上述补助标准加给20%;同时符合者,以加给20%为限。
申请资格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自91年1/1后离职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至今年10/14止仍未就业,且失业期间达1个月以上(即今年9/14前失业者),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或劳工于今年10/14已就业,惟于前1年内(即110年10/14至111年10/13)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仍得申请。
此外,申请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需在148万元以下;申请人于今年10/14前,未请领劳工保险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如有相关问题,可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电话: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