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女网友今(8日)在脸书社团「报废公社」PO出「抵制虐童」文照,指6日她去托儿所接1岁表妹放学,主任告知,妹妹喝奶时奶瓶撞到嘴唇导致肿胀。
当时她有看到监视器画面,老师原在前面喂妹妹喝奶,但妹妹不喝,老师带她去后面监视器照不到的地方,半小时才出来。
女网友说,她发现表妹不对劲带去医院,回到家,嘴唇又更肿了,打给老师问妹妹在学校事情发生经过,老师讲话吞吞吐吐,完全鬼打墙。
她问老师,奶水泡几度,老师答:70度,她追问:没再加冷水下去冲?老师表示,自己手温摸下去感觉不会烫,就灌给妹妹喝了。
喂奶途中妹妹一直把老师手拨开,后来老师让妹妹自己手拿著喝,妹妹一样不喝,把奶瓶丢出去撞到围栏,导致奶瓶盖打开半罐奶水洒在妹妹脸部以及口腔,因此当下有立刻抱妹妹起来换衣服。
女网友说,10月7日带表妹去另一间医院,医生说这已是二度烫伤」。小孩出事情,第一时间家长并没收到任何通知,这么严重的事情,主任竟然说下课家长来接再说就好了。
女网友指这起事件有7项疑点,1、要是撞到围栏洒在脸上,应会滴到身体,但表妹身体完全没有红肿;2、通常在学校有脏衣服的话老师会拿给家长带回去洗,但当天老师只拿围兜,当天的脏衣服呢?
女网友说,「奶瓶是hegen牌子的,用过应该都知道瓶盖非常难转开,不可能瓶盖撞到会打开。
4、当老师这么久了,每天都要泡奶 怎么会泡70度不加任何冷水就直接给小孩喝呢?小孩不喝肯定就是有问题。
5、妹妹在学校已经不是第一次受伤了,反而一次比一次严重。
6、烫伤当下并没有告知家长,冲脱泡盖送这基本常识难道老师会不懂吗?
7非常怀疑会不会是奶水太烫导致奶瓶爆开。
高市社会局家防中心主任李慧玲表示,昨已受理通报,今会访谈家长与关心女童伤势,后续会再调阅托婴中心监视画面与访谈中心人员,若确有不当对待情形,将依儿少法,处托育人员6万至60万元罚款,并对该托婴中心进行裁处。
高雄警方表示,女童家长本月6日晚上从托婴中心接小孩回家时,才从园长手上抱过小孩,女童便发生呕吐,家长直觉不对,且发现女童嘴部红肿,质问园方时,园长说是女童自行拿取奶瓶喝奶,过程中不慎打翻奶瓶造成烧烫伤,家属当天就带女童就医,证实是「二度烫伤」。
警方昨(7)日晚间接获女童亲属报案,认为园方有严重疏失,已对主要照顾的老师及园长共2人,提出伤害及妨害幼童发展罪告诉,警方立即受理报案并向社会局进行儿少通报。
警方表示,将依托婴中心监录影像通知该二名园方人员前来说明,调查案发经过,另外为避免网友、民众前往破坏,亦已责请辖区派出所加强该处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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