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不少人请家中聘雇来照顾长辈的外籍家庭看护工帮忙家户大扫除,甚至找亲友的外籍移工,据了解行情约一趟2-3千元。北市劳动局表示,经常接获民众检举,雇主指派所聘雇之移工从事与原许可目的不符的工作,常见的案情包括:雇主请外籍家庭看护工于照护工作闲暇时,帮忙雇主全家洗衣服、打扫、接送小孩,或是去雇主亲朋好友家帮忙打扫等等情形。

 

依照就服法规定,外籍家庭看护工依规定只能从事看护被看护者以及其相关的生活照料工作,例如:替被看护人烹煮食物、洗涤衣物、清洁环境等行为,雇主不得任意指派移工从事与许可内容不符之工作。

北市劳动局局长高宝华呼吁民众应合法使用所聘雇外籍移工,勿使移工从事许可以外之工作。无论外籍移工是否「自愿」或于「闲暇时间」帮忙,皆已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3款「指派外国人从事许可以外工作」规定。

也就是说,移工从事许可以外之工作,虽非雇主指派,但在雇主知情情况下,应阻止、能阻止而未阻止,或在「明知或可得而知」之情形下,消极容认移工从事许可以外之工作,亦视同雇主之指派行为,仍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3款之规定,依规定可处雇主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若届期未改善再被查获者,劳动部将废止雇主之招募许可及聘雇许可。雇主务必善尽注意义务及管理之责,以免触法。

 

另一方面,若外籍看护工协助亲友家打扫,受领外籍移工打扫劳务的亲友也会因为「聘雇」或「容留」外籍移工非法工作,而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1款或第44条规定,可处以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罚锾,罚锾金额甚高,不可不慎。

 

雇主如有聘雇外籍人士工作之相关问题,欢迎随时拨打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电话02-23381600)、台北市政府劳动局(电话1999分机7506、1412、1414)、或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电话02-89956000)等单位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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