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举例,在完全比照政府机关行事历调移假日模式且约定星期六为休息日,星期日为例假日情况下,连假期间的1月20日、21日、27日及28日属休息日性质,劳工在「休息日」出勤8小时内加班费,第1至2小时内,应不低于平日每小时工资额的1又3分之1倍发给;第3至8小时,应不低于平日每小时工资额的1又3分之2倍发给,若需再加班第9至第12小时,应不低于平日每小时工资额的2又3分之2倍发给。

另外,1月23日(初二)、24日(初三)、25日(除夕补假日)、26日(初一补假日)为「法定休假日」,若劳工同意出勤,则应加发1日工资。

劳工局指出,至于1月22日及29日为例假日,原则上不得使劳工出勤。

劳工局再次强调,因《劳基法》是规范最低劳动条件,若有违反,依法可处罚新台币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名称及负责人姓名、处分期日、违反条文及罚锾金额,吁请事业单位务必遵守法令规定。

★快点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B按赞追踪《壹苹新闻网》各大脸书粉丝团,即时新闻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闻!

壹苹娱乐粉专

壹苹新闻网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