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权利法》赋予病人在一般常规医疗中,能有知情与做选择的机会,意愿人与咨商团队、亲属等进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ACP)后,事先写好书面文件,在面临癌症末期、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与其他经政府公告之重症时,可选择「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或其他与医疗照护、善终等相关意愿,并注记在健保卡内,也就是预立医疗决定(AD),咨商成功才收费。
截至今(2023)年2月底,共有4万5621人签署AD。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3/6)针对该议题举办修法公听会,许多专家都提到,进行ACP的咨商费会是推动的一大障碍,台湾社区医院协会常务理事谢景祥认为,既然是政府推动的政策,应该比照「四癌筛检」等免费进行,若以公费支应,有望从现在的4万多例,达到100万例以上。
谢景祥也提到,很多人觉得咨商没有急迫性,医师也不敢主动跟病人讲,怕被认为爱钱,他建议卫福部编列5年50亿预算,让65岁以上人民咨商,5年内完成250万例,占该年龄层的一半以上,因为临终前3至5个月医疗费用2100亿,如果省下3成,应可让健保推动及重症更好,节约的健保费用可补助新药新科技,经过5年概念普及后,就可考虑取消ACP,转以不施行心肺复苏术(DNR)那样直接签署。
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秘书长洪心平则点出,是否能考量每个人一生进行一次免费ACP,不是为了省钱,而是要提醒每个人思考生死,基于病人自主与安宁,结合DNR、器官捐赠等其他善终咨商系统增加效能,而在医学教育也要加强,「不要让我们做了这些决定的人,或愿意支持这些决定的家属,最后要背负这么沈重的罪过。」
针对咨商费用部分,卫福部常务次长周志浩回应,会从法规面、资源面找哪里可以处理并想办法突破,但过程要兼顾到品质,不可能全部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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