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湾已有《病人自主权利法》,尊重病人医疗自主与善终权益,可预立医疗权益注记,而《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让民众可以签署意愿书,且填写后生效、亦可以由近亲属签署,薛瑞元指出,目前此两法已经基本解决民众需求,至少在法规上可以允许消极不与救治,但仍未允许积极加工、结束患者生命。

但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表示,各国法治不一,虽有前述两项处理消极,但积极部分仍有必要讨论,荷兰、比利时等国已有不同规范,以荷兰对相关处置设立严谨的条件,须是病人自愿、经过审慎考虑后申请,并深受无法忍受病痛折磨,未来无改善希望,病人已被清楚告知,而没有目前任何合理方法治疗病人、医学上已穷尽可能,也要由第二医师提供第二意见,不是只有一个医生就能判断。

邱显智认为,相关限制、流程都需要各界专业研议讨论,针对此部分,卫福部应对此一议题广泛、持续与社会各界、专家团体讨论,但薛瑞元指出,问题症结点并非「病人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自己结束生命是否可以」,而是「谁来帮他做这件事」。

薛瑞元说,最后执行工作会落到医师身上,但在医师的角度来说,包括WMA都要求医师不去参与这样的事,显然与医师的职业伦理互相冲突,纵然通过法案,还是没有医师来做这件事、徒法无以致行,至于政府是否能跟医师来做这样的对话,「就卫福部立场,这有点奇怪,要去说服医师抵触伦理规范、解决这样的问题,这很奇怪」。

因此,薛瑞元表示,建议不要由政府机关安排相关讨论,否则可能导致政府、专业团体产生冲突,而这是卫福部不乐见的;邱显智则强调,对于安乐死相关议题,各方面意见都有,包括病人、家属、社会各层面的意见,怎么让医学伦理冲突得到解决,应该针对此一题目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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