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婉臻今天表示,该名驻卫警长期藉著自己身为公园处企业工会干部身分,对于女性员工关心有加,熟了之后便不时在言语上、简讯上、肢体上吃女生豆腐,也常常把女性同仁叫进警卫室里关心,借机碰触女性同仁身体做出性骚举动,包含摸手、脚、臀、胸部等部位。
洪婉臻直言,据性骚被害人指称,该加害者专挑已婚者下手,因为认定她们比较不敢张扬,性骚扰行为长达5年,受害者至少已有6人,而该名驻卫警除了传长辈图外,还会传「爱妳」、「吻你」等字眼,甚至有被害人的丈夫看到讯息,因此造成其家庭困扰。
洪婉臻更怒斥,受害人多次明确拒绝加害者,甚至还客气地说「谢谢」,然对方却传让受害者相当尴尬与困扰的内容,如「泪水合著雨水一起奔放,看看是否能够减轻心中的思念于万一,全身湿透透,看看是否能够冷却那热情的思念,我真的哭了!」
然即便有发生具体骚扰事实与言语,受害人申诉后,却仅得到言词性骚扰成立、行为性骚扰不成立的结果,因言词性骚扰部分,申诉的文宇讯息,被申诉人以具有性意味之文字讯息,导致台端处于具敌意冒犯性之工作环境,致生影响于人格尊严,已符合《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2条第1项第1款,构成敌意环境式性骚扰。
行为性骚扰不成立的原因,则因为,经访查当事人及其他之可能事证,仅有被害者陈述,及被申诉人否认该行为,洪婉臻直言,受害者第一时间没办法陈述,后续每一张申诉,都拿到行为性骚扰不成立,「你们要这样认定还能说什么,受访时还敢说关怀备至」。
洪婉臻并说,某次申诉完后,公园处主秘居然在性平宣导时透露被害者姓名,让被害者受到职场霸凌。受害人声音颤抖地说,对公园处相关长官处理态度,感到无比心寒,整个公园处偏袒加害人,没有关怀,只有不断的质疑,甚至威胁支持的同事不要找议员。
被害人说,主秘在座谈会技巧性告诉加害人说有性骚扰案,2天后她和另名同事被驻卫警反锁办公室内,向主管反应后,却被反问为什么不自己把铁门拉起来;当他们要求将驻卫警调离,主秘却阳奉阴违,只要求他到南港打卡,其余时间还是可以在原办公室。
公园处专门委员陈贤玉今天出席记者会时说,去年就启动性骚扰调查小组、召开6次调查会议,今年2月通知当事人领取结案报告,针对言词性骚扰成立、继加害者申诫2次,并将其调离至他处,新工作场所并无女性同仁。
洪婉臻痛斥,这么多受害女子,要讲的只是2支申诫吗?盘点有没有女性是重点吗?怎么到今天到这边都还讲这样的话;她随后询问劳动局,掌握多少受害者了?劳动局就业安全科专员詹晓慧则表示,今天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