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metoo浪潮已经席卷了一个多月,影响了政治、艺文、影视、媒体、学术、校园等各个领域。行政院计划于本周提出性平三法修正草案,而现代妇女基金会、台湾防暴联盟、儿少权益暨身心健康促进协会全芯创伤复原中心和女人迷等民间团体也发布了民间版修正草案,提出了五大修法重点,包括加重国家责任、强化雇主责任与罚则、增设行为人行政责任、完善被害人保护服务,并要求设立「性别暴力防治办公室」,制定短中长期性暴力防治策略。

台湾防暴联盟秘书长廖书雯指出,他们在过去一个多月内收集了共94件具名举发的案件,其中性骚扰占了62.8%,性侵害占了28.7%,性私密影像和性别歧视/霸凌言语也有相应的比例。其中有超过8成的案件发生在权势关系中,显示出加害者权势威胁和被害者孤立的情况。这些案件不仅发生在特定领域或职场,而是波及到各个行业。

现代妇女基金会王如玄董事表示,根据他们在第一线协助被害者的经验,很多职场性骚扰受害者希望的是行为人受到惩罚,但现行的法律长期以来难以区辨,主管机关间也存在推诿现象,导致受害者无法对行为人进行制裁。她认为,修法的首要任务是打破现有法律之间的隔阂,让职场和校园的性骚扰案件受害人也能够适用性骚扰防治法,这样即使行为人是雇主,也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同时还可以适用性工法追究雇主未尽的防治和保护责任。

此外,王如玄还提到,性工法要求的是雇主责任。在这次修法中,除了加重雇主未尽性骚扰防治责任和裁罚外,还应该建立入场辅导机制,协助雇主处理职场性骚扰事件。她指出,台湾有超过8成8的企业是小型企业,国家有责任建立入场辅导机制,协助雇主了解如何建立友善的职场环境,并采取有效的纠正和补救措施。她强调,「旁观者介入」是杜绝职场性骚扰的重要一环,因此应该明确性骚扰防治教育应包括旁观者介入的培训。政府也应该建立性骚扰被害人保护资源网络和咨询保护专线,提供被害人所需的协助资源。同时,对违法报复的雇主应加倍裁罚。

暨南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特聘教授王珮玲表示,性别暴力是社会根深蒂固的问题,是严重侵犯基本人权的重要议题,需要国家以最高层级的社会工程全面改变社会的认知和态度。虽然台湾已经有相关法律,但它们目前散落在各个部门,因此首要任务是在总统府层级设立性别暴力防治办公室,并提出短中长期的性暴力防治策略。儿少权心会创会理事长赖芳玉也表示,整个社会都需要学习如何应对创伤,包括提升专业人士的敏感度和改变公众态度,以建立一个让幸存者安心求助和得到友善回应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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