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气温每每飙破30度,新北市消保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抽样购买6款市售USB手持移动充电式电风扇,并委托台湾检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这6款手持电风扇在品质方面都合格,安全性无虞。然而,它们的标记和说明书却都不符合规定,且全部没有商品检验标识。消保官已要求业者下架这些不合格的产品,并函请主管机关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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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表示,SGS的安全性检验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针对这些手持电风扇的品质检验部分,连续充电168小时并进行外壳塑料的炽热线试验,温度达到550度。这6款产品都符合安全标准。
然而,在商品检验标识方面,根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规定,USB手持移动充电式电风扇被列为应施检验商品,进口或制造的产品必须完成检验程序并贴上商品检验标识,才能陈列和销售。如果业者将未通过检验的产品进入市场,根据商品检验法,可能面临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销售店家则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这6款产品都没有商品检验标识,消保官已经请求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进一步调查。
消保官还指出,这6款产品的中文标示也都不符合规定,主要缺少的资讯包括商品名称和型号、制造年份和号码、原产地、规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或警语、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
新北市经发局已经通知制造商或进口商在限期内改正这些问题,如果业者未在期限内改正,根据商品标示法,可能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消保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USB手持移动充电式电风扇之前,应该确认产品上贴有商品检验标识,并注意使用说明和警语,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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