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天召开市政会议,由环保局长陈宏益以「台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打造绿色消费环保城市」为主题进行专案报告。
卢秀燕表示,台中市的限塑令将于10月1日上路,市府已提前于4月14日公告,借由约6个月的缓冲期,让消费者适应并了解政策,也协助业者消化他们之前已采购、囤积的用品;现在已是8月底,剩1个多月时间,限塑令即将上路,因此市府再次提醒业者,请因应准备好符合国家规定的包材。
陈宏益表示,台中市连锁饮料贩卖业自民国110年1月1日起,已不得提供保丽龙及其复合材质的饮料杯及餐具,这次因应国际减塑趋势,将扩大实施对象及范围。
陈宏益指出,在环境部核定公告「台中市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实施日期」后,自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辖内饮料店(含连锁及非连锁)凡以塑胶材质制成的一次用饮料杯皆不可使用,鼓励民众自备饮料杯到连锁饮料店、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及连锁超级市场买饮料,可享5元以上价差优惠。
陈宏益说明,目前台中市已列管连锁体系饮料店及非连锁饮料店约有5000家,其中6成以上业者(约3000家)尚有使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环保局于实施日前,将加强辅导及宣传,呼吁业者务必提前盘点库存与替代材质备货,配合汰换塑胶一次用饮料杯。
陈宏益强调,届时若经查获违反规定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提醒业者配合以免触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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