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规,公务人员不能组工会,仅能依照《公务人员协会法》,组成公务人员协会,因此也缺乏「劳动三权」等工会才具备的权益保障。因此,消促会呼吁开放消防员组工会多年,在明扬大火后,此议题再度受到关注。

不过,政府对于开放消防员组工会仍有疑虑,希望以修《公务人员协会法》因应。行政院会今日通过《公务人员协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中增订警消等特种公务人员,得报经铨叙部同意后组织公务人员协会。

草案也扩大协会参与范围,放宽协会得就工作简化、业务绩效评核基准、训练及进修、员工身心健康协助、非全国一致性规定之各机关福利措施等,纳入协商事项;同时,调降现行机关协会的成立门槛,增订特种协会及中央三级机关协会的成立门槛。草案中也制定会务公假核给上限,每月以60小时为上限。

针对《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法草案,消促会与警工会发出声明回应,首先,行政院与考试院号称《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法,将适度回应基层组织工会需求,此为欺骗社会大众的说法。

声明指出,基层团体数次于考试院咨询会议、公听会、记者会、声明方式,清楚表态《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法背离基层需求。

声明强调,政院若仍执意通过修法,基层团体将再度发起抗争行动。

再者,声明中也呼吁,立法院各党委员与基层公务员站在一起,拒绝《公务人员协会法》恶法,支持公务员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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