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说明,一、现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以下称裁罚细则)第12条第1项第6款已有规定,「深夜时段(0-6时)」,包括在骑楼处所有违规停车之情形,但无妨碍其他人车通行,得施以劝导,不予举发。

二、交通部2023年11/2已会同内政部邀集全国22县市政府讨论地区停车管理建议事项,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县市都有建议家前骑楼停车案件数量暴增,希望微调作法。交通部会同内政部依会议研商,依裁罚细第12条第1项第16款规定,于2023年11/10发函各县市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辖骑楼停车可施予劝导免予举发之区域、时段或期间,但也需留下行人通行空间。

三、 各县市交通环境、城乡发展状况不同,需要因地制宜研拟骑楼开放方式。县市对因地制宜所需执行配套若有疑义,交通部可协助解释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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