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指出,已与地方卫生局及海关合作,定期稽查市售药品并加强抽查进口快递邮包,主动监控网路非法卖药或代购行为,并请网路平台业者加强管理。

倘发现疑似不法药品,除请网路平台业者下架疑似违规页面,并移请卫生局查处,必要时移请检警调侦办,并将境外网站公布于食药署「食药膨风专区」。食药署统计,112年共计查获网路违法贩售药品共计1478件,发布62件违规境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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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同时宣导民众,药品并非一般商品,不要随意透过网路平台购买来路不明的药品,亦勿将个人自用药品于网路贩售,以免违反药事法规定。

食药署提醒,依据药事法规定,未经核准擅自输入药品属禁药,输入者涉违反药事法第82条规定,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明知为禁药,而贩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者,可依药事法第83条规定,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0万元以下罚金。另非药商于网路贩售药品,亦涉违反药事法第27条规定,地方卫生主管机关依同法第92条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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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寿司已4起疑食物中毒 食药署明起稽查全台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