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表示,近期国道大货车翻车事故频传,经统计,今(113)年1至3月国道共发生10件大货车翻车事故,大货车因车体重心高,较不易操控,且高速行驶下所需煞车时间与距离较长;再加上视线死角多、装载货物影响车辆稳定性,若未依速限行驶或面临突发状况时,即可能发生翻覆事故,而匝环道之道路线形多属弯道,事故发生的风险更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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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说明,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项第2款,汽车所载货物渗漏、飞散、脱落、掉落或气味恶臭者,可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同条例第33条第1项第11款规定─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装置货物未依规定覆盖、捆扎者,可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另依「国道散落物处理收费要点」规定,车道或路肩上之散落物之处理费用为每车道每半小时收费3000元。
 
高公局呼吁,货车装载货物应平均置放、严密覆盖、捆扎牢固并切勿超载,以免货物散落道路或于紧急状况时影响车辆操控。另驾驶平时应培养遵守速限之良好习惯;行经匝环道时更须特别注意,应提早并适当减速至规定之速限;同时随时注意车前动态,切勿分心或疲劳驾驶,以维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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