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说明,今(113)年端午节为星期一,劳雇双方如约定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会形成3天连假。假设月薪为36000元的劳工(以36000元÷30日÷8小时,推算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为150元)出勤8小时,其各日出勤工资给付规定如下:
一、6月8日(星期六):性质为休息日,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有关休息日出勤加给之规定计给加班费,试算如下:150元×1⅓×2小时+150元×1⅔×6小时=1900元
二、6月9日(星期日):性质为例假,非有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得使劳工于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系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依《劳动基准法》第40条规定,使劳工于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资应加倍发给,并应于事后补假休息,试算如下:150元×8小时=1200元
三、6月10日(星期一):性质为休假日,依《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休假日出勤加倍发给工资,试算如下:150元×8小时=1200元
劳动部强调,端午节连假期间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动部1955专线提出申诉,以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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