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怡宁发文指出,几个月前一名早期怀孕的女子来找他,表示无法留下这个胎儿,护理师在与对方说明流程及手续时,发现她有婚姻关系,但丈夫无法来签同意书。依据《优生保健法》规定,有配偶者要施行人工流产,「应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无意识或精神错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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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则表示,自己丈夫家暴又外遇,都是想出现时才出现,自己根本都找不到他,「我真的不可能留下这个孩子啦,那我该怎么办?」苏怡宁表示自己只能沉默,因为确实他也无能为力。

多名网友留言,疑惑为何丈夫家暴又外遇,妻子还要与他做爱怀孕?苏怡宁则回复指出,有疑问者应该运气不错,没听过「强制性交」这种事,他表示「有时候要不要发生关系,常常不是你单方面可以决定的,这种鬼故事真的很多。」

许多人则纷纷留言质疑相关法规,「这条法律真的很离谱」、「小孩只能由女人生,但终止妊娠却不能只让女人决定」、「支持女性的生育自主权」、「立法委员请加油好吗,这个真的很瞎」、「女性的子宫不是自己的」、「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为何女人自己的子宫还要男人一起决定」、「我身上的器官不属于我自己,那也满诡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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