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及赈灾基金会提供因凯米台风受灾民众慰问及赈助项目,分述如下:
一、 死亡或失踪赈助:因灾致死或失踪,卫福部发给慰问金每人20万元,基金会赈助每人40万元。
二、 重伤赈助:因灾致重伤,卫福部发给慰问金每人5万元、基金会赈助每人10万元。
三、 基金会提供淹水救助、安迁赈助、租屋赈助三择一:
(一)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家庭有淹水且有居住事实之现住户亦可申请,以一门牌为一户计算,每户发给1万元。如符合经济部水灾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淹水救助相关规定者,得同时申领。
(二)安迁赈助(设籍并实际居住):因灾致住屋毁损达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户最高5万元(每人1万,每户以5口为限)。
(三)租屋赈助:因灾致住屋毁损达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3000元,每户以户内实际居住人口最多3人为限,赈助期间最多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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