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梓警分局依相关规定对蔡巡佐记一大过处分并调警备队,不料,隔天30日蔡员上班依旧全身酒味,酒测值0.21毫克,警方再记一大过处分,蔡员疑有意退休,警方已介入辅导,先行让他返家休息。
但分局重新检视后,晚间认为蔡员于29日初次遭查获酒驾,经惩处、告诫、移送法办后,仍不思悔改,次日再犯,且经由相关资料佐证及当事人自述,确认有酒驾行为无讹,蔡员连续二天酒驾,视警纪于无物,违反情节重大,为贯彻酒驾零容忍政策,本分局决议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及公务人员考绩法第12条规定,采最严厉处分予以一次记二大过免职,并报警察局核处。
警方说,加昌派出所蔡姓巡佐为楠梓分局酗酒潜在高风险人员,平日精神萎靡,工作表现平平,今年8月29日下午1时50分许,由加昌所所长发现下午2点,上班的蔡员一脸醉相,于是对蔡员使用酒精感知器测试及酒测,蔡员坦承于前一晚休假在家中喝高粱酒,因隔天下午2时才上班,他以为酒精已代谢,才在约12时许从住家开自小客到分局上班。
蔡员涉嫌酒驾情形属实,警方对其酒测酒测值为0.66毫克,依《刑法》公共危险罪函送桥头地检署侦办,另依规定拟议行政惩处记一大过、并报请警察局核处。
惟蔡员于隔天(30日)至新单位警备队报到时,经警备队队长会同督导人员共同实施酒测时,仍测得酒测呼气值达0.21mg/L,显见未思悔改,再记一大过处分,已先行辅导返家休养,并由分局拟议后续责任。
警方表示,蔡员对于酒驾行为心生悔悟,愿接受相关惩处,另经分析评估后已不适任警职,蔡员已主动提出退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