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萧姓男子大学时期就读法律系,却一直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而新北市新店区某社区,因为邻居与邻居之间时有纠纷,有人得知萧男是法律系毕业,就请他帮忙写状纸,萧男答应有偿帮忙,1份状纸4000元。

住在该社区的1名刘姓女子,因为与邻居也有纠纷,当她得知萧男有在帮人写状纸且价格公道,经济不富裕的她,也找了萧男帮忙写状纸,从告诉状、追加告诉状,以及不起诉处分的再议状,一共写了3份,花了1万2000元。

事后,萧男假律师的身分遭人检举,台北地检署在侦查期间,传了许多请萧男写状纸的社区居民,其中也包括刘女在内,其他人都证称萧男帮忙写状纸有收费,只有刘女表示萧男是义务帮她写状纸,没有收钱。检察官调查后,认为萧男违反《律师法》起诉,至于帮刘女状纸的部分,萧男则处分不起诉。

,就在萧男被起诉后,起诉书的内容开始在社区间流传,此时刘女也知道萧男被起诉的事实,她才发现萧男不仅收她的钱帮她写状纸,竟然也收了她控告的邻居的钱,帮对方写状纸告她,刘女认为萧男两边拿钱,一点江湖道义都没有,气得主动到北检自首做伪证,坦承有拿钱给萧男帮忙写状纸。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刘女涉犯《刑法》伪证罪,考量她自首且坦承犯行,因此给予缓起诉,条件是参加法治教育,至于萧男就收取刘女费用写状纸涉犯《律师法》部分,据了解,检察官曾传萧男出庭,并询问他,既然都收了刘女的钱,为何又收刘女控告的邻居的钱,帮忙写状纸,难道不知道有「利益冲突的回避义务吗」,没想到萧男竟然回说,「我又不是律师」,此部分检察官另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