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去年4月11日晚上11点多,就读小学六年级的男童说去睡觉,却躲在被窝里偷看手机,被母亲同居人刘男发现后,先处罚他半蹲,再把他痛扁一顿,隔天老师发现男童身上新旧伤交错、遍体鳞伤,赶紧通报社会局介入。

刘男到案后辩称,男童身上的伤势是他自己在学校弄伤的,当晚他只有用「爱的小手」打他屁股,这是因为他半夜玩手机不睡觉被发现,他自己要求打屁股惩罚。

男童妈妈到法院作证时,已经与刘男分手,但还同住,刘男的现任女友也与他们住在一起,其他同住家人也作证说刘男当时只拿爱的小手打了男童屁股2下。男童母亲说,当时她在洗澡,听到孩子在哭,她走出浴室后看到刘男拿藤条打小孩屁股,她一边劝一边听刘讲原因,后来刘男就收手没再打,大家就去睡觉了。

不过男童说的状况却和其他人大相迳庭,男童表示,「爸爸」发现他在房间玩手机没有睡觉,就把他叫到客厅半蹲,「后来用塑胶藤条打我全身,打完,他就开始揍我,还有用脚踹我肚子;妈妈当时在场,劝阻无效。」

他说:「我要提告,爸爸在侦查庭说一半是他打的,一半是我自己在学校活碰乱跳撞到的,但实际上都是他打的;如果他道歉认错,我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因为他已经打我很多次了。」

法院检视男童的验伤报告,发现他胸部、右臂、左臂、右腰部与两侧臀部,均有多处轨道瘀伤等棍棒伤,认定他身上的伤都是刘男所造成,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他5月徒刑,并未宣告得易科罚金,要他去关。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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