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队指出,目前已依所诉事证受理报案及告诉,后续会依刑事诉讼法,尽速通知对方到案说明,初步朝向刑法伤害罪方向调查,另已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通报主管机关澎湖县政府社会处介入,社会处也已派志工前往访视。

居住在湖西乡成功村的洪姓妇人表示,媳妇因工作缘故,透过友人介绍,将出生甫1个月的女婴,交给家庭式保母照顾,但7月底却发现女婴身上多处瘀伤,近日又发现不明新伤,因此怀疑保母施暴。

洪妇指出,她7月28日接孙女回家,发现女婴脸颊上有瘀青痕迹,经询问保母,得到回答说是她同时还托育7个小孩,而被其他小孩不慎碰撞所伤。

洪妇说,后来在她追问下,保母才承认是她捏的,也眼眶泛泪道歉,请阿嬷不要报案,不要验伤,她保证脾气会收敛,也会辞退其他幼儿,不要一次照顾那么多个了,并很诚意的说要包个红包致歉,当时她也接受这个条件。但9月6日,她又二度发现孙女的大腿间又有新的瘀青伤痕,因此愤而前往卫福部澎湖医院验伤。

洪妇强调,她原本想说再给对方一次机会,没想到后来联络时,保母翻脸不认帐,可能想说伤痕已经消失了,死无对证了,所以决定提出告诉。

女婴右侧脸颊上的淤青。家属提供
女婴右侧脸颊上的淤青。家属提供
女婴嬷向托育的洪姓保母质问女婴脸伤。家属提供
女婴嬷向托育的洪姓保母质问女婴脸伤。家属提供
女婴家属跟保母质疑为何女婴有淤青。家属提供
女婴家属跟保母质疑为何女婴有淤青。家属提供
家属已报案控诉保母施虐。家属提供
家属已报案控诉保母施虐。家属提供

澎湖医院开出的验伤单,是「右侧大腿挫伤,头部钝伤」。而据了解,原本双方有意和解,但因和解金金额谈不拢,同时保母坚称并未虐童,不同意和解书上出现虐婴字样,而和解破裂。

至于,被控涉虐婴的洪姓保母在接获媒体求证电话时,则称自己很忙,没时间说明。

社会处副处长陈怡蓁表示,就算保母持有合格证照,仍须登记居家式托育服务否则属于违法执业,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90条可处6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限期改善,立即停托;查证属实,确有虐待儿童情事者,则终身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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