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女子(27岁)与陈姓女子(22岁)是同性婚姻配偶,江女从事八大行业,因罹患失眠、忧郁症,2021年3至6月多次到身心诊所看诊,并取得「服尔眠」、「脑乐静」等镇静安眠、抗忧郁药物。
陈女则在火锅店工作,两人因新冠肺炎疫情收入减少,由陈女上网搭讪男网友,邀对方到汽车旅馆喝酒、聊天,趁机将江女事先研磨好的药物,暗中掺进啤酒迷昏对方,下手洗劫财物。
江女、陈女从去年6月1日至6月12日以相同手法犯下7案,洗劫被害人身上1千至4千元不等现金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并盗刷被害人信用卡共20多笔,总金额达13万余元。
第7名被害人林姓男子(45岁)因心脏疾病,饮用2人掺有药物的啤酒后,引发酒精及多重药物反应,被发现下半身赤裸陈尸,床边还留下开封的保险套。警方获报后循线逮捕江女、陈女。
江女、陈女落网被羁押在台中看守所,强盗致死等罪一审均被重判17年徒刑,盗刷财物的部分则各被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罚金,由台中高分院审理中。
林姓男子父母向依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向台中地检署申请遗属补偿金,经中检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决议补偿林父45万元、林母25万元,共计70万元确定后,取得代位求偿权,依规定对犯罪行为人即江女、陈女求偿。2人在开庭时均未出庭,法官判她们应给付台中地检署7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