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署与经济刑法学会共同举办秋季法学论坛「操纵股价不法所得之没收与计算研讨会」,由最检察总长邢泰钊、经济刑法学会理事长陈子平共同开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林钰雄教授担任主持人,报告人为台湾高等法院法官纪凯峰,除了现场实体会议共约30名夸领域专家学者出席外,线上视讯与会则近300人,包括各级法院、检察机关、律师、会计师及学界。

操纵股价不法所得之没收与计算研讨会。最高检察署提供
操纵股价不法所得之没收与计算研讨会。最高检察署提供

纪凯峰指出,现行法院传统实务对操纵股价的犯罪所得计算,向来都是将不同帐户统合为一且未逐日审认,此种只看头、尾而不管中间操作的算法,最终竟常推导出「操作数十亿资金、净所得数亿元、但犯罪所得为零」的荒谬现象,从而无法没收的不合理结果,例如实务上曾发生犯罪所得依传统计算法亏损1054万余元,但实际上大赚5.2亿元,这些不法犯罪所得全都逃过法律制裁。

对于这种荒谬的现象,纪凯峰主张,应改采「分户、逐日」的计算方式,才能真正厘清犯罪所得,并由法院裁判加以没收,实现司法正义。

对于纪凯峰所提出的「分户、逐日」的计算方式,现场讨论热烈,与谈的东吴大学会计系教授李坤璋表示,在电脑计算昌盛的今天,司法实务竟然是将所有炒股帐户笼统概算来判决,非常惊讶,对会计人而言不可想像。清大教授连孟琦、铭传教授许丝捷更引据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指出炒股投入成本不应该扣除,应依刑法没收规定加以没收。

林钰雄教授也表示纪凯峰提出的实务问题非常重要,应该具体的检视目前所有侦审中的案件有没有笼统概算导致错误估算,甚至故意算成亏损的结果。目前含糊笼统的算法严重低估炒股犯罪人的不法利得,不但无法正确体现立法者要加重处罚严重炒股犯罪的本意,更导致炒股犯罪人继续保有巨额犯罪所得的不公平结果。

台北地院法官吴承学更以会计学及数学公式推导计算,证明纪凯峰法官提出的算法正确及合理。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则建议检察总长基于检察一体统一追诉标准,在当前各级法院标准不一,甚至自行估算的乱像,地检署和高检署应该针对目前案件加以调整统一,据以起诉或提起上诉。

检察总长邢泰钊表示,金融秩序有如国家体制之血脉,血脉健康畅通,国家才能健全,若交易市场的正义无法实现,将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并表示日后会将本日研讨会摘要刊登最高检察署电子报,也会将研讨内容全文公开出版,供各界继续深入研究,形成社会共识,确保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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