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姓民众说,昨天下午3点左右,她和家人驾车返家,行经员林市莒光路南下车道时,远远的就看到有一辆大货车从复兴路左转逆向行莒光路,当时她的家人频喊「前面有车逆向!」
曹女说,她看到该辆大货车逆向直直朝他们的车子行驶过来,心里十分紧张,遂赶紧闪大灯,但大货车完全不理,也不减速,迳自逆向行驶内侧车道,他们的车子只得赶紧往外侧车道闪避。
「完全没有要闪的意思!」曹姓民众表示,该辆大货车应该是为了贪快,从复兴路口行驶莒光路若要北上,得先右转莒光路南下车道约数百公尺后再回转,而该辆大货车若是左转逆向北上,只要行驶约1百公尺就可行驶至北上车道。
员林分局交通分队长洪文烽说,员林市复兴路与莒光路口设有禁止左转警告标志,从民众举发的行车影片,可明显发现该辆大货车逆向行驶,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5 条规定,汽车驾驶人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可处新台币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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