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指出,全航客运谭姓司机2021年3月11日上午驾驶公车,行经台中市北区五权路、学士路口时,本应注意汽车除遇突发状况必须减速外,不得任意骤然减速、煞车,竟疏于注意突然煞车,导致站在公车后门处的白姓女乘客抓握不住扶手,身体往前方倾倒,撞击车内的刷卡机。

白女就医发现,这一撞竟造成她左侧第4、5、6、7、8根肋骨闭锁性骨折,经与肇事司机及公车业者调解不成,对谭姓司机提告。检察官调查认为当时天候良好,谭姓司机并无不能注意之情事,依过失伤害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案发路口。翻摄Google街景
案发路口。翻摄Google街景

谭姓司机喊冤说,当时公车前方的小客车突然踩煞车,他为了避免追撞前车,才把煞车踩死,且车内有贴警告标语,乘客应该于公车到站静止后再起身下车,自己并无过失。

法官审理并勘验公车行车纪录器,发现白女起身准备下车时,目光注意公车右侧,并未注意前方有无突发车况,此时前方小客车突然完全煞停,谭姓司机只有2、3秒的反应时间,为避免追撞前车而紧急煞车,符合交通法规,并非「任意」骤然减速、煞车,因此无从认定他有注意义务之过失,一审判他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