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家烧烤店位于台中市南区某夜市商圈,陈政宇是主要股东,单亲妈妈担任店长负责烧烤,平时与3岁儿子住在烧烤店2楼,忙碌时会将儿子交由陈男照顾。

判决指出,去年1月16日傍晚5时许至隔日凌晨2时许,女店长在店面1楼忙烧烤,陈男则在2楼帮忙照顾男童,男童因不明原因惹怒陈男,陈男竟以爱的小手殴打男童手心、臀部,导致臀部出现瘀青、红肿等挫伤。

 

被害男童臀部被打到满是瘀青、红肿。翻摄爆料公社
被害男童臀部被打到满是瘀青、红肿。翻摄爆料公社

女店长发现儿子被陈男打伤,当晚将伤势照片传到与友人的聊天群组诉苦,大家都劝她向警方或社会局通报,但女店长表示不敢。

一名友人看不下去,将照片上传脸书《爆料公社》揭发陈男虐童,引发网友众怒。台中市社会局及市警局紧急介入,到烧烤店带回女店长母子,女店长才决定对陈男提告。

台中市社会局调查后,认定陈男对男童有过当管教之不当行为,持爱的小手打男童双手掌8下及臀部不到10下,力道已超过合理管教范围,已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1项第15款,去年2月9日依法在网路公告陈男姓名。台中地检署也依儿少法等罪将陈男起诉。

男童耳朵部位也有伤痕,但无法认定是陈男造成。翻摄爆料公社
男童耳朵部位也有伤痕,但无法认定是陈男造成。翻摄爆料公社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确实以爱的小手打被害男童的手心及臀部,但力道不重,并未将他打伤,男童身上的伤势与他无关。

不过,男童在检方调查时明确表示:「屁股是丹丹叔叔(陈男)用红色的棍子打的!」

陈男181公分、体重90多公斤,男童仅30多公斤,确实有可能因未能控制力道打伤男童;另外,陈男打伤男童臀部有帮他擦药,还叫女店长上楼看,女店长及另名证人均证称当时看到男童趴在床上休息,屁股肿肿红红的、有擦药的痕迹。

男童臀部伤势令心看了不忍。翻摄爆料公社
男童臀部伤势令心看了不忍。翻摄爆料公社

法官认为陈男打伤男童臀部犯行明确,但男童双手未成伤,身体其他伤痕也无法证明是陈男所为,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将他判刑3月,不得易科罚金,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