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钱鸿明于今年11月间接获检举南市议员选举第13选区(山地原住民区)某市议员候选人行贿选民的情资。经掌握具体事证后,昨12日指挥南市调查处、南市刑大以及新营分局、永康分局、第六分局,持搜索票前往候选人竞选总部等处所执行搜索,拘提市议员候选人及其助理2人,及传唤17位选民厘清案情。
南地检指出,经讯问,检察官认为该名市议员候选人曾于9月至11月间,以每票现金1万元至1万5千元不等之代价,行贿选区具有山地原住民选举权的选民,企图以此影响选举之结果。
南地检认为该名候选人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今13日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南地院指出,讯据被告承认有分别交付两名证人款项的事实,惟否认贿选,辩称上开款项是干部车马费。惟检察官声请羁押书所载之犯罪事实,业据证人证述明确,并有通讯监察书等证物在卷可稽,足认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地院表示,本件案情并无不明之处,尚难认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勾串共犯、证人或湮灭证据之虞,无刑事诉讼法的羁押原因。故声请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并无理由,应予驳回,并将被告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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